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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朱某 危险驾驶案

      2014年8月,朱某酒后驾驶轿车,被执法民警拦截。经鉴定,朱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13.02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8月朱某被刑事拘留,检察院以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于2014年9月进行了开庭审理。朱某的妻子在接到朱某被拘留的通知后,聘请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赵三平律师作为其丈夫的辩护人。
      赵三平律师介入案件后,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,并迅速组织律师团队阅卷,确定了有罪罪轻的辩护思路,并总结了辩护重点:1、朱某如实、主动交代犯罪事实,依法应减轻处罚。2、朱某是初犯、偶犯,认罪态度好,有明显的悔罪表现,应酌情从轻处罚。3、朱某血样本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113.02mg/100ml,虽构成醉驾,但相对于其他醉酒驾驶,朱某的醉驾程度相对要轻。4、本案适用简易程序,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。5、鉴于朱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且具有上述的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,请求法庭对其免于刑事处罚。最终,法院采纳了赵三平律师的辩护意见,判决朱某犯危险驾驶罪,免于刑事处罚。